宝安区卫生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,宝安区于1996年被确定为省、市率先开展社区健康服务工作试点地区,为推进社康服务工作,宝安区不断加大投入,1997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亿元用于社康服务,特别是2006年区、街道分别为每个新建社康中心安排启动经费30万元,区财政按每服务人口20元的标准拨出6100万元维持经费用于社康中心的发展。各街道办和社区积极配合社区健康服务工作,均成立了社区健康服务工作领导小组,在业务用房和发展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。全区有66间社康中心由社区无偿提供工作用房,面积约3.7万平方米。今年以来,区委、区政府更是将社区健康服务工作作为民生福利建设的重要内容,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的社区健康服务工作领导小组,加强对社区健康服务的领导。
该负责人说,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社康中心建设任务,宝安区在基本实现“一社区一社康中心”的基础上将再新建20个社康中心,以推进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深入发展。
他还向记者透露,2007年宝安区财政预算安排医疗卫生支出21899万元,比上年预算增长29.26%,其中安排了6000万元用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。同时按计划每新建一个社康中心区政府将拨款30万元,2007年新建社康中心启动经费共计600万元已于去年底提前拨付到位,确保了新建社康中心的资金投入。
据介绍,2006年宝安区把建设“一社区一社康中心”列为“十大民心工程”之一,当年新建了社康中心60个,全面推进了辖区社区健康服务发展。目前该区已建成社康中心180个,覆盖人口约500多万。2006年全区社康中心门诊量达432.20万人次,占全区总门诊人次的35.9%,人均诊疗费用42.57元,不到全区医疗机构人均诊疗费用的一半,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达85%以上。2006年3月,宝安区被国家卫生部、科技部定为国家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基地;5月份,被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授予“全国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”称号。(完)